【摘要】“中证”是清代州县诉讼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,他们大多来自身份多有交叉的宗族系统、乡里组织以及士绅阶层。除在堂审阶段作证外,中证还可以参与调解纠纷,勘验案情,并于堂审结束后为当事人作保。中证参与诉讼,为知县对案情作出裁断提供了必要的依据。
【关键词】
《长江师范学院学报》 2015-05-28
《长江师范学院学报》 2015-05-28
《长江师范学院学报》 2015-05-28
《长江师范学院学报》 2015-05-28
《中国果菜》 2015-07-08
《中国果菜》 2015-07-08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6
《重庆高教研究》 2015-06-26
Copyright © 2013-2016 ZJHJ Corporation,All Rights Reserved
发表评论
登录后发表评论 (已发布 0条)点亮你的头像 秀出你的观点